第十七章 市场建设
第一一四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,着眼于大市场、大流通和大贸易,逐步建立
起以要素市场为重点,商品市场为基础,各类市场协调发展,健全、完善的现代化市场体系。
第一一五条 市场建设应突出有形市场,特别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市场的建设。有形市
场要结合城市的产业布局、用地布局和社会建设,安排在城市交通方便、就近生产、方便生活
的地方。无形市场,包括金融、房地产、科技信息和劳动市场,应结合城市中心区、组团中心
和各类开发区同步建设。
各类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,应以合理利用土地,减少交易过程中的流通环节,减少城市交
通量为原则,设置在城市的出入口、车站、码头及生产基地附近。各级各类零售市场形成网络,
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按商业网点配套建设的有关规定,同步配套建设商业服务网点。
第一一六条 都市圈范围内规划建设重庆钢材市场、重庆机电产品市场、西南建材市场、
西南汽车市场和装饰材料市场等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生产资料市场;继续建设上桥区域性中心批
发市场,新建石桥铺等一大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;完善朝天门小商品交易市场和南岸皮革制品
交易市场;兴建寸滩、兴隆场等一批大中型商品物资库区及物资配送中心;规划筹建重庆国际
博览中心。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,分别在解放碑、朝天门、菜园坝、两路口、观音桥、南
坪、石桥铺、三角碑、杨家坪等地建设一批商业城和大型购物中心,形成以渝中区为主中心,
观音桥、南坪、沙坪坝、大杨石为副中心的主城商贸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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