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城市交通




    第六十三条  城市主城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:以地面路网和交通设施为基
础,建设城市快速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,优先发展公共客运交通,为下一世纪小汽车的发展
创造条件。逐步建立一个以地面公共客、货运输为主体,快速路和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,多种
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功能完善、管理先进、安全、便捷、高效、经济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。

    第六十四条  城市主城区道路系统由快速道路体系和"常规"道路体系所组成,其路网形式
为"分层网格自由式"。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、主干路、次干路和支路四类。主城规划建成区干
道(快速路、主次干路)总长由1992年的262.8公里增加到2010年的818公里和2020年的1188公
里,干道路网密度由1992年的每平方公里2.26公里增加到2010年的3.17公里和2020年的3.77公
里,其中快速路网将主城315平方公里面积划分为36个区域,平均每区域面积约9平方公里,人
口约9万人,路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.41公里;道路广场用地占城市总用地由1994年的9.1%增
加到2010年11.2%和2020年的12.6%,人均占有道路广场用地由1994年5.9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
的8.8平方米和2020年的10.6平方米。

    第六十五条  主城道路红线规划宽度:快速路和国道过境干道54-84米(包括两侧辅道),
主干路32-62米,次干路22-32米,支路22米以下。城市主干路以上的等级每隔500-1000米左右
设港湾式停车港,禁止临街单位面向快速路设出入口。快速路、主干路相交处必须设置立交,
主城共规划立交约60处。人车较集中地段、商业中心区、城市的车站码头、大型集散广场和游
憩集会广场等地区应统一规划城市步行交通系统。

    第六十六条  在主城区内规划建设跨江特大桥梁16座,其中长江上9座,嘉陵江上7座。现
已建成4座,即石板坡长江大桥、李家沱长江大桥、嘉陵江牛角沱大桥和石门大桥。2020年前
将建成黄花园、鹅公岩、高家花园、大佛寺、牛角沱复线、大竹林、马桑溪、菜园坝等9座大
桥。远景在规划中控制王家沱等3座大桥的桥位(具体桥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进行比选)。
主城区内规划了石黄、大坪和鸿恩寺等城市隧道。

    第六十七条  停车场的设置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,在主城交通集散点适当位置,开
辟相当规模的停车场(楼),不得移作它用和减少停车位。主城区在旧城改建和新区开发时按
以下标准规划足够的停车位:2000年前公共建筑每3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一个车位,住宅每
500平方米配置一个车位,2000年以后逐步提高标准。

    第六十八条  建立城市大容量轨道交通系统,在主城区内布设五条轨道交通线路,线路总
长119公里:一号线由朝天门经两路口、大坪、石桥铺、沙坪坝至双碑,线路长22公里;二号
线由较场口经牛角沱、大坪、杨家坪、新山村至丰收坝,线路长25公里;三号线由四公里经南
坪、菜园坝、牛角沱、观音桥、新牌坊、童家院子至江北机场,线路长28公里;四号线由长生
经四公里、鹅公岩大桥、陈家坪至石桥铺,线路长22公里;五号线由童家院子经冉家坝、高家
花园大桥、杨公桥、上桥至中梁山,线路长22公里。轨道交通线网密度为每平方米0.36公里。
规划建设五个重要的换乘中心(童家院子、南坪、大坪、石桥铺、沙坪坝)、50多个重要的枢
纽车站、五个地铁车场和四个控制中心(两路口、大坪、童家院子、四公里)。

    第六十九条   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汽、电车的优势,优化线网结构,调整车辆构成。以主
城27个、外围组团12个枢纽站场为重心布设公交线网,营运线路210条,线网密度由1994年的
每平方公里0.82公里增加到2020年1.17公里。人均汽、电车拥有量由1994年的每万人5.6标台
增长到2020年的7.2标台。统筹规划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的线网,满足次干路、支路乘客的
需要。

    第七十条  建设和完善适合山城特点的主城区立体交通,形成地面、地下、空中、水上相
互衔接的客运交通体系。发展水上快速交通,调整水上客运线路,开辟和改造轮渡码头设施。
根据客运量的需要,结合地形和建筑修建朝天门-江北嘴-弹子石、南山-铁山坪等一批空中索
道、缆车、电梯和自动扶梯等公共客运交通设施。

    第七十一条  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,继续完善石桥铺管理监控中心,在江
北、沙坪坝、九龙坡、南岸等地区设置监控分中心。优化市区道路行车组织,合理利用城市道
路空间,进一步完善道路标志、标线、安全诱导及保障设施,逐步实现城市道路管理现代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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