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
第二十条 重庆是我国直辖市之一,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,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、交通
通信枢纽和贸易口岸;是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科技、文化、教育事业的
中心。
第二十一条 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,严格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,总量控制人口
的机械增长。采取综合治理措施,严格指标管理。控制旧城的人口规模,促进新区、外围组团
和中、小城镇人口的合理增长,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,促进城镇人口的合理
分布。
第二十二条 1996年全市总人口3002.26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570.13万人,城市化水平
18.99%。2000年全市总人口3145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896万人,城市化水平28.5%。2010年总
人口3229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204万人,城市化水平37.3%。2020年总人口3290万人,其中
非农业人口1546万人,城市化水平47%。
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主城人口规模,1994年主城人口规模242万人,2000年250万人,
2010年320万人(包括暂住人口30万人),2020年370万人(包括暂住人口40万人)。1994年外
围组团人口规模47万人,2000年62万人,2010年118万人(包括暂住人口13万人),2020年162
万人(包括暂住人口15万人)。
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域面积为8.23万平方公里,现已利用土地8万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
25565平方公里、林地30076平方公里、城镇用地4299平方公里,尚未开发用地15426平方公里,
其中耕地后备资源333平方公里。全市人均耕地0.81亩。
第二十五条 1994年重庆市主城建成区面积159平方公里,人均建成区面积65平方米,
2000年主城建成区面积175平方公里,人均建成区面积70平方米,2010年主城建成区面积240平
方公里,人均建成区面积75平方米,2020年主城建成区面积300平方公里,人均建成面积81平
方米;外围组团2000年总建成面积45平方公里,2010年总建成区面积89平方公里,人均建成区
面积75平方米,2020年总建成区面积135平方公里,人均建成面积83平方米。
上一章 下一章